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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統計,屏東縣內有三分之二土地屬地勢陡峭的山坡地,其中又有部分山坡地及地質環境多為崩積土或石質土,為加強水土保持與維護,屏縣府完成劃定8區「特定水土保持區」長期水土保持計畫,並於今(113)年新增屏東瑪家鄉、牡丹鄉2區,以及擬具2區長期水土保持計畫。

屏縣府強調,未來將持續執行水土保持區內治理工程,以持理與維護為主,土地管制為輔,雙管齊下以盡速回復土地穩定。

屏縣府水利處表示,屏東縣112年度於屏東霧台、來義、滿洲與獅子鄉已完成劃定8區「特定水土保持區」,依土地屬性分為:2區土石流特定水土保持區,以及6區崩塌地特定水土保持區。

其中「屏東縣滿州鄉長樂村下分水嶺崩塌地特定水土保持區」,獲得農業部補助,已完成長期水土保持計畫第一期工程,今年將持續向中央爭取第二期工程、下分水嶺特定水土保持區第一期工程,盼藉由各長期水土保持計畫,解決相關地區災害問題。

水利處指出,「特定水土保持區」是指亟需加強實施水土保持處理與維護之地區,治理過程中應儘量排除土地開發與利用,此外,經劃定為特定水土保持區的地區禁止任何開發行為,縣府將持續執行水土保持處理與維護,等該區土地回復生機並評估穩定後,將解除特定水土保持區,以促進土地合理利用,增進特定水土保持區內居民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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