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言: 本文是翻譯、改寫自德國的Nationale Narurlandschaften 所出版的 National Parks in Germany, 以及 Quality criteria and standards for German natonal parks 兩本小手冊。由於內容精要,且具參考價值,特別翻譯以饗讀者。由於篇幅稍長,分成兩期刊載。本期為第二部份。
一、德國國公園的品質:願景、行動領域、規範與標準:
發展品質目標的基礎,也就是國家公園未來要如何發展,是基於各方的共同願景。國家公園是國際間珍貴的自然珍寶,以德文來說,國家公園更具有「自然之所以為自然」的意義。最重要的特徵是不受人為干擾的地景、原野,以及生物多樣性。國家公園也代表我們與未來世代最珍貴的自然襲產。
國家公園使我們體驗未受人類改變的大自然,而造訪者也不能干擾或改變這種自然的狀態。根據這樣的理念,形成各領域中期預計達成的目標,也就是國家公園管理單位的課題與所肩負的責任。此外,各領域的種種規範也明列其中,依據國際或國家標準所訂定。
10大行動領域與相關規範
地區性基金會 保育目的 優先於計畫的原則 所有權 邊界與形狀
自然演育的空間 範圍 自然度 具有國際或國家級重要性的棲地 物種管理 生態系網絡
組織結構 員工水準 公園巡察系統 人員管理 財務 顧問團與評議員
地景發育模型 經營管理計畫 分區 自然復育 永續利用策略 遊客指導方針與管制區 區域與國家公園整合 各種方法評估
合作協議 工作組與網絡整合 志工管理
訊息 相關設計 溝通結構
教育策略 教育課程 遊客指導方針
提供自然體驗 提供遊客使用的基礎設施
研究合作 基礎研究 監測 紀錄
影像 區域的脈動 永續區域發展
德國國家公園的品質標準
國家公園主要的目的是保護其中所有生態系的自然作用與生物多樣性不受到人為干擾,對此德國有國家性與世界性的責任。 在保育的任務確保之下,其餘的工作都可以進行,包括:研究、公共關係、教育、體驗自然與監測等。
國家公園的範圍應與其自然邊界相符,也需包含所有的生態次系統與元素,以便進行保護與保育任務。 國家公園高度接近自然的情形,或者是在一段短時間內可以達到自然的情形,而這些區域無人居住或遠離交通動線。國家公園的邊界與地政機關登記的範圍,以及政府發佈地圖的範圍相同。
在國家公園內大部分的區域盡量進行自然作用的保護。一般而言,保護區域應該達到整體國家公園範圍的75%以上,保護的時間應該達到30年以上。保護自然作用的區域應該不受中斷或干擾。 在德國的國家公園約有30%的所有權不在公眾手中,因此可定義為國家公園計畫中的轉型階段,而大部分具有代表性的棲地在保護的範圍內。
考量生態系統的概念,國家公園的範圍應該非常大,為了使其保護更多的生態系統,以及確保自然作用無干擾的進行,所以面積至少應該在 10,000公頃 以上。 但有些具有國際性的區域雖然面積很小但也可以被劃定為國家公園,在範圍內應可包含所有要保護的區域。
二、評估程序:
為了檢驗規範與標準,發展出相關評估程序來比較目前狀況和計畫的目標與預計成果,這些包含開放式問卷、指標與評估方法等。其中指標是依據國際保育聯盟下屬單位「世界保護區委員會」的架構所設定的。
在評估方法方面,各參與者同意每個行動領域的權重應該相同,這是優勢—劣勢分析中重要的原則,因為評估進行的主要目的是希望國家公園管理單位能瞭解現況,並且依據規範與品質標準形成改變策略與計畫,以便未來能達成預定的目標。而評估的進行方式遵循自願受評與自我評估,因為國家公園管理單位在有外部協助的狀況下收集相關資料,並且自行進行評估。
由評估開始整個程序有極高的要求,必須有國內與國外相關領域的專家參與,而評估規範與標準的指標必須具備透明度、合乎邏輯與儘量量化的原則。
試評估在4個國家公園內進行,包括:拜爾力瑟‧沃得(Bayerisher Wald)、漢堡威登海(Hamburg Wadden Sea)、漢尼斯(Hainich)與陸尼斯(Mueritz),評估期間由2007年4月至2008年2月。試評估結果顯示相關的程序與指標都恰當。此外,由問卷所獲得的結果報告提供整個國家公園的工作成效,包含各種優勢與劣勢。其後評估計畫執行單位與國家公園管理單位就結果進行討論,以獲得關於整個程序最重要的元素。
評估中有與各人員進行討論相關國家公園的責任與任務,這是達成有效率經營管理的第一步,內部的溝通是評估能夠成功與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