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言: 本文是翻譯、改寫自德國的Nationale Narurlandschaften 所出版的 National Parks in Germany, 以及 Quality criteria and standards for German natonal parks 兩本小手冊。由於內容精要,且具參考價值,特別翻譯以饗讀者。由於篇幅稍長,分成兩期刊載。
一、德國的國家公園
美國黃石國家公園在1872年時以國家公園的型態被指定為地景保留區,在此同時一個全新的概念誕生了!此後這個全新概念在全球廣為接受,目前全世界120國有多達3800個國家公園。在歐洲,1909年瑞典設立第一個國家公園,1914年時瑞士跟進設立國家公園,在將近60年之後德國才設立第一個國家公園—巴伐利亞森林。
德國在這方面落後的原因可能是因為德國人自傲其文化襲產,例如教堂、城堡、陶藝與音樂等,在自然襲產方面的經驗較為不足,隨後慢慢地德國人才瞭解到其自然環境也是非常重要的,而這些自然環境的價值也需要被珍視與保護。
國家公園是未被擾動自然的範例,在其中自然環境可以依據規律發展而不受人類的干擾與影響。根據「讓自然保持自然」的格言,國家公園有許多空間與時間讓自然發展與變化,而只有這種方式才能讓我們為現在與未來世代保護一小片自然的區域,這是我們重要的使命與任務。在此時德國國家公園由於過去土地利用的緣故,正處於一個轉型階段,這些國家公園所產生的價值不能以金錢計算,而由於土地利用受限制所產生的損失也不能單純地用金錢衡量。國家公園提供所有人一些不同的東西,遠遠超過金錢之外。
(一)生態多樣性 在大面積地區的自然作用會產生不同的動、植物棲地,這些是許多動、植物最後的天堂與避難所,在這些地方以外的區域許多物種是無法存活的。也因此國家公園滿足一個重要的功能,就是類似「諾亞方舟」(Noah's Arc),保留物種多樣性。 (二)體驗自然 對於大多數的人而言,體驗無拘無束的自然野趣幾乎是不可能的,國家公園提供生物生、老、死的生命循環供人瞭解與觀賞,也是人類心靈的避難所,在此可以靜靜地恢復、舒緩與激發。透過聆聽自然,遊客甚至可以聽到自己內心的聲音。 (三)向自然學習 國家公園在協助我們瞭解自然規律方面特別重要,它們提供研究科學及觀察自然作用、棲地及生物的平台。這些知識對於國家公園之外自然資源的永續發展與利用有許多貢獻,不僅可以節省花費,且也可以避免錯誤。同時,國家公園也可以對歷史環境教育提供理想的情境,並且可以引發人類對大自然的敬愛之心。 (四)區域也受惠 國家公園與周圍區域以數種方式互相連結,在許多案例中國家公園使區域的能見度與知名度大幅提昇。由於國家公園是自然與文化旅遊的象徵,因此在其中可以由機會體驗特殊的自然,且國家公園能支持永續區域經濟與保障就業機會。 國家公園在保育之外還能為區域帶來許多益處,它們可以保存人類與自然的過去與確保未來,在此情形下國家公園管理處自視為保護的代表,對於人類與自然以同等重要的態度與基礎對待。德國各國家公園有各自的特色與特徵,努力達成1872年設立黃石公園時所立下的目標:為了這個世代與後代人類享用自然的目標而設立。 (五)體驗自然 由威登海(Hamburg Wadden Sea)到北海,由北德低地、中德山區至南德阿爾卑斯山脈,每一個德國國家公園都有值得探索的地方。最好以不型、騎腳踏車或划船的方式盡情遊覽各國家公園,許多機會在此等待你的造訪與體驗。 (六)全年的計畫 國家公園絕不關閉,可盡情體驗四季的美感,秋計時天空有許多候鳥飛翔,形成壯觀的場景;冬季時皚皚白雪覆蓋山林;春季有繽紛色彩浮現;夏季時到處充滿翠綠與鳥叫蟲鳴,等待遊客來體驗與享用。 (七)歡迎遊客 造訪國家公園,逃離忙亂的日常生活與世界,讓身心靈都得到解放與舒緩,在寂靜的觀景台欣賞自然美景,這時你就會體驗到大自然是很特別的,在國家公園中你更可以體認這種感覺。 (八)國家公園伙伴 國家公園可以提供周圍區域許多資源,而來自鄰近地區的伙伴感到與國家公園有密切的聯繫,期望能協助保護這美麗與壯觀的地景與鄉村。
德國目前共有14個國家公園、16個生態保留地(biosphere reserve),以及100個自然公園(nature park),佔整個國土面積的25%以上。最近這幾年來,採取許多措施,希望建立相關的規範與標準,以便讓辨識國家公園相關的強項與弱點。
對於德國的國家公園而言,相關的品質規範與標準已經建立,這些是經過長期的討論與演進的結果,也由於品質規範和標準的建立,可以形成簡單而有效率的保護區經營管理策略。在德國聯邦政府與各邦(Laender)政府的層次,已經建立2010年時第十屆保育研討會的國家公園標準。
由於各邦的共同努力,國家公園行政組織與更上級的德國歐洲國家公園協會(EUROPARC Germany)已經成立,未來德國也會致力於國家公園的發展,以及物種的保護等工作。
二、德國國家公園設置的品質與標準簡介
在國際保育者之間,關於保護區的高品質經營管理議題正歷經許多討論與辯論,為何發展有效率而高品質的經營管理策略對於德國國家公園和自然地景如此重要?
因為對於各國與國際上的自然襲產(natural heritage)而言,國家公園在保育方面有全球的重要性,而且有部分保護區具有全球都認可的重要性,例如列入「國際保育聯盟」(IUCN, International Union for Conservation of Nature)名錄之中的各個保護區。而德國國家公園在歷史沿革、起始條件與規模等都與其他國家的國家公園有所差異。德國國家公園是由各邦的行政機關所管理,因此在人事與經費等方面都有所差異。
而國家公園管理單位正逐漸體會到所擔負的任務複雜度快速提升,包含自然保育、研究到教育與區域發展。因此有必要提升其經營管理效率,以及改革相關經由管理辦法。也因此綜合研究與經營管理的計畫「發展德國國家公園品質規範與標準計畫」(Development of Quality Criteria and Standard for German National Parks)正是發展高品質經營管理系統的重要計畫,該計畫的執行時間為2005年10月至2008年2月,由德國環境、自然保育和安全部與自然保育機構(BMU/BfN)進行財務支援,並獲得各邦自然保育、地景經營與休閒工作群(LANA)認可,其主要的目的在於改進維持標準的過程,以及透過有效經營管理來達成提升的目標。這些方式應該受到廣泛的支持,並且運用在許多地區。這些努力的結果是許多人由一開始發展品質規範與標準的時期就積極介入。
本文主要介紹德國國家公園品質規範與標準計畫相關的方法,以及相關的成果、規範與標準,最重要的是相關的評估準則與評估表。
(一)背景與目標 在各國與國際間,有許多與保護物種以及自然棲地相關的條約與法律,而這些與德國國家公園的目標是一致的。在2002年4月4日所通過的修正後「聯邦自然保留區法案」第24章有以下的定義: (1)在法律上國家公園的指定是基於以下的規定:
(2)國家公園的主要目標是保護區域內大部分的面積,以及各種自然未受人為干擾的作用。在保育的範疇內,國家公園也應作為自然史下教育以及科學觀察的目的,而社會大眾也可在其中體驗自然。 (3)各邦應該確保國家公園得到與自然保留區相等的保護,並且將特殊的保育目的列入考量,並且將人類聚落等排除在外。 在以下的文章中,將介紹德國自1975年起所加入與本計畫相關的國際、區域條約,這些都是各國所建議接受的國際法條與標準,在歐盟內有許多國將這些轉換為各國的國內法,並且盡力執行。
1.生物多樣性協定(CBD, Convention on Biological Diversity)是國際上進行生物多樣性保護的主要工具,其中第8條包含建議成立相關的保護區系統,或者是執行維持生物多樣性的各種方法。因此生物多樣性協定是國際間重要的協定。在2004年第七屆生物多樣性協定會議中,採用「關於保護區工作計畫」,該計畫的目的是為了達成有效經營管理的目標,在生態上具有國家與國際級代表性的保護區系統,並且將保護區系統整合成為全球性網絡。在具有高效率保護區經營管理系統的情況下,德國國家公園對於滿足生物多樣性協定的相關要求具有許多貢獻。 2.與保護世界文化與自然襲產相關的國際協定是「世界襲產協定」(WHC, World Heritage Convention),是聯合國科教文組織(UNESCO)在1972年所提出,列入該協定的保護區若是情況惡化,則會被視為「瀕臨危險的世界襲產」名單中的一員(List of World Heritage in Danger),惡化情況若持續則有可能會遭世界襲產除名的命運。目前德國北海海岸泥質灘地(Wadden Sea)正在申請以自然襲產列入世界襲產名錄,該地區不僅是國家公園,也是生態保留地。 3.不少德國國家公園由1979年起受到歐盟鳥類指導會協助,由1992年起更擴大為自然棲地與野生動植物的管理(FFH Directive 92/43/EWG)。有部分國家公園並參與「保育遷徙性野生動物協定」(Convention on Conservation of Migratory Species of Wild Animal,或一般熟知的「波昂協定」),或是1971年起開始的「國際濕地動物棲地重要性協定」(Convention on Wetlands of International Importance, especially as Waterfowl Habitat,或是一般熟知的「拉姆薩濕地協定」)。
除了對國家公園經營管理很重要的義務之外,在1948年創始的全球第一個環境組織「國際保育聯盟」還有許多相關建議,在其下屬單位「世界保護區委員會」(WCPA, World Commission on Protected Area)的支持下,每十年舉辦一次世界公園會議(World Parks Congress)。
在2003年德班舉辦的第五屆世界公園會議、2004年馬來西亞吉隆坡舉辦的生物多樣性會議(CBD VII/ 28)、德班保護區計畫工作第3.047條,以及2004年國際保育聯盟在泰國曼谷所舉辦的「世界保育會議」有關保護區經營指導方針第3.048條等會議與決議中中,已立下保育的重要里程碑,而這些對於德國的自然保育政策都將持續產生重大的影響。
對於德國國家公園而言,發展合乎世界標準的經營管理標準與規範是有必要的,與世界其他國家公園比較,德國的14個國家公園成立時間較晚,但是這些國家公園代表德國的主要地景。目前文化地景佔大部分,只有少數的自然區域,因此德國國家公園具有相當大的差異性,由只有3003公頃大小的Jasmund國家公園到佔地廣達441,500公頃的北海海岸Schleswig-Holstein Wadden Sea國家公園。此外,也要將不同位階的法律列入考量,目前德國聯邦自然保育法是主要的法律,而各邦實際負責經營管理,因此雙方面有必要進行更緊密的合作,包括土地所有權、行政管理組織架構、人員編組與經費來源等,因此由2006年起德國進行相關國家公園目前狀況的分析評估,以便進行相互比較,而執行計畫所獲得的資訊可以建立德國國家公園的標準。
該計畫所獲得的資訊是目前德國國家公園為改善國經公園品質所急需的行動方案,此外透過持續的經營管理效率評估也可以達成長期品質改善的目標。計畫執行期間長達兩年,包含冗長的討論與許多會議,確保計畫執行的透明度與有效性。參與計畫的人員包含德國聯邦環境部人員、聯邦自然保育機構人員、各邦自然保育、地景經營與休閒工作群(LANA)成員、各邦環境部,以及各種人民團體(世界野生動物協會、鳥會與地球之友等)成員,和各國家公園管理單位人員等。
(二)方法 由2005年計畫開始,參與的成員就相關執行計畫的方法達成協議,包括:
對於計畫的各個面向都加以考量,主要有5個階段,並且以下圖加以表示:
1.階段一:計畫起始與展示 在本階段中,主要工作是檢視德國國家公園與生態保留地目前已有的評估系統,並討論形成10個主要的行動領域,選擇相關規範,並且準備「世界保會區委員會」關於評估經營管理有效性的相關資訊。 2.階段二:各相關團體密集參與 在本階段中,主要的工作是辨識、形成與協調相關規範與標準,其他工作則包含2006年夏季所有德國14個國家公園現況分析作業準備。 3.階段三:發展評估程序 在本階段中,評估目前國際與德國各種保護區評估準則,並且發展適合的評估程序。此外,舉辦三場相關的研討會使國家公園的行政人員能互相認識與更緊密整合。更進一步,評估系統中相關的問題與指標也同步收集,並且決定評估程序。 4.階段四:檢驗評估程序的可行性 本階段最重要的工作是在4個國家工公園測試評估系統,每一次測試都會是改進的參考與依據。 5.第五階段:與專家的討論與最終結果發表 在與相關專家討論的過程中進行評估系統的部分修正,而網路版評估系統也會同時上線,未來評估也會更簡易而有效率。
該計畫的進展是基於不同參與者的建設性討論,而各式各樣的會議、研討會與討論對評估系統有極大的貢獻,並且確保評估可順利進行。而計畫進行中舉辦各下列各種研討會以及討論:
各種會議使相關人員關係更密切,包括:國家公園行政人員、德國環境、自然保育和安全部與自然保育機構代表、各邦相關行政官員、國際保育聯盟成員、自然保留區組織人員、國家公園之友組織成員等。此外,來自諮詢委員會各領域成員和德國自然保育機構代表也參與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