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西元二00四年的十一月十五日到十一月二十五日止,國際自然保育聯盟(IUCN)在泰國曼谷召開三年一度的世界保育大會。
二、會議內容及參加活動概況
(一)時間:2004年11月15日至25日。其中2004年11月15日至17日為WCPA等之會員大會;18~20日為世界保育論壇;21日至25日為行政會議。 (二)地點:泰國曼谷。 (三)內容:本次IUCN世界保育大會主要內容包括:
三、心得
國際自然保育聯盟(IUCN)在今年11月17日至25日舉辦第三屆世界保育大會,場地設在泰國曼谷。經過廣泛徵詢,從600多件提議中,彙整成為四大全球性綜合工作坊的討論方向,包括:生態系管理;健康、貧窮與保育;生物多樣性損失與物種絕滅;市場、商(企)業(business)與環境。這項活動是全球性最大規模的自然保育人士大集會,會中檢討過去、策勵將來,共同研商今後三年的保育大計。 台灣地區的學者專家們參與國際保育聯盟世界保護區委員會(WCPA)以及物種存活委員會(SSC)的活動,前後已將近十五年。因此,在這方面的知識以及帶給學界、政府部門等的影響也都顯而易見,且都反映在國家公園和自然保育等面向。民間組織也在這些方面,提供了持續的關注,並且積極參與。世界保護區委員會(WCPA)去年辦理的第五屆世界公園大會(World Park Congress,保護區大會)場面浩大,台灣出席的代表也高達11位。大量的研討會、展覽、展示和出版品等,帶動了時代的脈膊,把保護區(公園)的各種新潮流推向了全球各個角落。參與式規劃、協同管理、生態旅遊、保護區治理(governance)、生態系管理、調適性管理、保護區國家系統計畫……等等,一聯串的新概念展現在自然資源管理的舞台上。台灣很快的就引進了這些新觀念,而且毫不遲疑的重新詮釋了它們。當然,在參與式規劃、協同管理和生態旅遊方面也都領先面對了許多不曾預期的困難。台灣的步伐不慢,但是缺少了深入的研究和精心的設計,因此在進步的途徑上,也難免巔頗。 台灣地區的自然保育工作,在最近的二十年中,取得了許多成果,但是仍有太多的問題有待進一步去改善。其中,牽涉生活化、政治文化,以及風俗民情的地方頗多,這些不是短期內可以立即改變的,有賴持續的努力。國際發展也常有助於國人再接再厲研提未來努力的方向。
四、建議事項
(一)與國際保護區活動接軌 2003年國際自然保育聯盟世界公園大會(每十年辦理一次)及2004年國際自然保育聯盟世界保育大會(每三年辦理一次)出版大量文獻資料,應立即翻譯、整理及推廣下列文件指出之保護區管理新發展: 1.生物多樣性公約(COP-7)保護區實施計畫行動指南(Decision and Programme of Work on Protected Areas,UNEP/CBD/COP/7/21,Annex 7/28。http://www.biodiv.org/decisions/default.aspx?m=COP-07&id=7765&lg=0 2.國際自然保育聯盟世界保護區委員會策略計畫 (http://www.iucn.org/wcpa) 3.2003年世界公園大會行動方案 (http://www.iucn.org/wcpa) 4.其它(http://www.iucn.org/themes/wcpa/)
(二)台灣保護區工作計畫策略(CBD COP-7 PoW)之研究 (TAIWAN’S PROTECTED AREA STRATEGY IN LIGHT OF CBD COP7 PoW) 保護區工作計畫(CBD COP-7 PoW)重點如後: 1.與保護區系統及保護區規劃、選址、設立、強化與管理等直接相關的行動。 (1)建立及強化全國的和區域的保護區系統,並整合成全球性網絡。 (2)將保護區整合進入更廣範疇的地景或海景中。 (3)設立和加強區域性保護區網絡和跨疆界保護區(Transboundary Protected Areas)。 (4)改進景點為基礎的保護區管理規劃與管理。 (5)對於保護區主要威脅的防止或減緩。 2.治理、參與、公平性與共享利益。 (1)促進公平性與共享利益。 (2)強化與確相關保權益關係人之參與。 3.強化能力方面的項目。 (1)提供強化能力的政策(enabling policy)、制度的和社經的環境。 (2)針對保護區規劃、設立與管理等方面建置能力(capacity building)。 (3)發展、應用與移轉保護區所須的適切科技(appropriate technology)。 (4)確保保護區及保護區系統的永續財務經費。 (5)強化教育、溝通與大眾覺知。 4.標準、評估與監測。 (1)發展與採用保護區的最低標準和範例(best practice)。 (2)評估管理效力(management effeteness)。 (3)評鑑(assess)和監測(monitor)保護區現況及趨勢。 (4)強化科學知識對保護區的貢獻。 保護區工作計畫在四項工作計畫,十六項工作目的之外,提出了達成十六項工作目的的具體、可測量目標(target)以及建議的工作項目(Suggested Activities)。其中,14項已設定建議完成的期限,有些是2008年,其它的則落在2010-2012年間。針對上述報告(PoW)及我國生物多樣性生物多樣性推動方案(2001.08.15 行政院2747次院會通過)內容,研提對應的策略。 台灣自然保護區的設立、規劃、管理已累積了許多經驗,但是仍待改進的地方頗多。如何借重國際經驗,經由比較分析,研提今後國內發展的途徑是本研究的目的。經營管理是一項持續的事業。國際發展是各種經驗交流激盪的結果。本項研究有助於掌握保護區事業發展的動向。而且,目前適逢我國政府組織再造期間,正好需要重新思考保護區的中長期發展方向,調整制度性及計畫性的結構,以期更有效地推動自然保育及生物多樣性保育。
(三)積極參與國際相關事務 積極參與世界保護區委員會、物種存活委員會、生態系經理委員會、教育與聯繫委員會、環境法委員會、以及環境策略與規劃委員會等六個委員會與相關活動,增加台灣在國際相關保育領域的能見度,使國際友人能更了解台灣在這些部份的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