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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題:
    台灣的天然災害
    作者:
    楊士芳
    作者說明:
    內文:

    全球不同的地區,因為氣候、地質條件的差異,使得水和土這兩種資源遭受颱風、豪雨、地震、寒流、冰雹、焚風等天然力量作用後,造成人們生命財產的損失,都可稱為天然災害。

    台灣島位處亞洲大陸的東南側,從板塊構造的觀點上看,中央山脈及其西側為歐亞大陸板塊;中央山脈以東屬於菲律賓海板塊;南側為南中國海板塊。由於這些板塊在台灣附近相互運動,碰撞、擠壓與張裂的結果,使得台灣島及其附近的地體構造環境非常複雜與活躍。造山運動迅速、地震頻繁、河川坡度大;加上氣候屬於熱帶或亞熱帶,加速了地表岩石的風化和侵蝕,也隱藏著許多的災害危機;此外,地狹人稠的台灣,土地利用的需求已超出一般的開發,為台灣帶來更多的災害問題。

    台灣地區的天然災害,最常見的如表一。現僅將近年來發生的災害說明如下:

    一、山崩:大片的岩層或土石,沿著山坡突然向下滑落、移動的現象,稱為山崩。崩落的土石和岩屑極不穩定,常持續崩塌,直到坡度變緩,才會漸漸穩定下來。山崩經常以三種形式出現:

    1. 落石:岩屑或岩體從高處以自由落體或跳躍式快速向下掉落的現象稱為落石。多發生在陡峭的山坡地或富有裂隙的岩層及破碎帶、波浪侵蝕的陡崖和河流向下侵蝕的峽谷與絕壁等地方。此外,也會因人為的不當開發坡地,導致落石的發生。落石的速度很快,居住在山坡下的人們或通行的車輛,常閃避不及而遭受損傷。
       
    2. 土石流:由巨石、礫、砂、泥等岩石碎屑與水混合,受重力牽引而向下流動的現象稱為土石流,多發生在山坳處或河谷中。土石流的形成的條件包括:厚層鬆散的岩層可以提供充足的泥石材料;土石內飽和的水,不但減少摩擦力,更因為挾帶土石而造成巨大的破壞力﹔適當的坡度,以提供土石向下坡搬移的驅動力。此三條件缺一不可。
       
    3. 地滑:岩塊沿著一明顯的破壞面,向下坡處滑動的現象稱為地滑。在岩層傾斜角度過大的順向坡地區,當坡腳被移除時;或在邊坡的岩層組成較為細粒、軟弱的土層,水土保持措施處理不當,較有機會發生地滑現象。其所發生的大量滑動土方,不但造成處理上的大困擾,也常形成新的潛在問題區。

    二、颱風、豪雨和洪水:熱帶海洋面在充足的水氣和熱量等條件的供應下,加上地球自轉的作用,可能形成熱帶性低氣壓,若繼續發展,當風速達到每秒17.2公尺以上時,就形成颱風。而豪雨則是連續的降雨,當一日的雨量累積達到130公釐以上就稱為豪雨;洪水的發生通常是河川流量突然增加,短時間河水無法宣洩,水位暴漲,河水溢出河岸,氾濫形成洪水。

    颱風、洪水和豪雨常對地表的土壤造成嚴重的沖蝕,在山區使得高壓鐵塔倒塌,電力中斷,影響民生。在山坡地發生山崩,會阻塞交通,使河水高漲,沖毀橋墩,橋樑斷落造成不便;若沖毀河堤,甚至引起水災,對經濟及居民安全影響很大。颱風所挾帶的強風,使得沿海地區有可能發生海水倒灌,房屋淹水,農作物遭受鹽害,甚至危及生命安全。洪水是世界上造成生命和財產損失最多的天然災害之一,洪水發生後,不但房屋和農作物被淹沒,養殖的魚蝦流失,且環境髒亂,容易滋生傳染病;水退後地上殘留的污泥,處理上更是費時費力。

    三、乾旱:如果持續一段長時間缺少降水或水源的補充不足就容易形成乾旱。台灣南部地區,降雨主要來自於颱風和梅雨季節,因此梅雨不明顯或缺少颱風帶來的降雨時就容易造成乾旱。乾旱會使地下水源減少,導致農作物歉收與民生工業用水短缺。

    四、地震:地震發生的真正原因至今尚未完全清楚,但是可能和板塊運動、火山活動、隕石撞擊或人類的核子試爆等有關。台灣位於環太平洋地震帶上,因此地震的發生多和板塊運動息息相關;若因為發生地震危及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稱為地震災害。台灣西部地區,發生地震的頻率雖不若東部地區高,但地震的震源多發生在陸地,且震源深度也較淺,加上西部地區人口密集,一旦發生地震,就可能造成嚴重的災害。

    地震引發的災害,不但可直接造成山崩、地滑、走山,形成地震堰塞湖;近海地區可能引起海嘯;某些地區因土壤結構問題,導致土壤液化;此外,地震波能量所及之處,也會摧毀建築物、道路、鐵路、橋樑等;有些農田、房舍,甚至發生位移,人畜財物嚴重受損;有些地區,因為瓦斯外洩、電線走火,引發火災的發生。

    地震所造成災害的程度,常和地震規模的大小、震源的深度、以及距離震央遠近有密切的關係。此外,建築物的結構設計、斷層、地質狀況、人口的分佈情形,也都會影響災害的大小。

    五、海岸和河流的侵蝕:台灣島四面環海,海岸線超過一千公里,海水日以繼夜地與海岸交互作用,長期作用的結果,有些地方會出現海岸線持續後退,灘地寬度明顯縮減,或海灘地前緣,海床坡度變陡時,海岸侵蝕的現象就發生了。海岸侵蝕不但造成土地的流失,沿海地區的建築物基礎有可能被掏空而崩塌,沿海的防波設施甚至經不起暴潮、巨浪的襲擊而沖毀。

    颱風、大雨不但容易造成山崩、土石流等災害,在河流的中下游地區,由於水量增大,增加河流的側蝕作用,造成邊坡物質失去支撐而崩塌,崩塌的物質迫使河道改向,有時阻塞河道形成臨時的堰塞湖,減少下游地區泥沙的搬運,可能導致海岸線的後退。

    台灣每年因為天然災害所遭受到的財物損失不可計數,然而都與水和土有關。因此,在有限的面積上,要合理的利用土地,再配合各種水土保持措施,將天然災害降至最低,是我們大家共同努力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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