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地區每逢豪雨或地震過後,山區就常常傳出發生落石、地層滑動、土石流等山崩災害,造成嚴重的生命財產損失。所謂的「崩山」,是指山坡上不穩定的岩石、土壤或兩者的混合物,因為受到重力作用的牽引,而沿著地勢向下發生較為快速的運動。崩山現象有著不同的運動型態,按照其運動的方式,可大致分為崩落、地滑與流動等三類。
一、崩落(fall)
「崩落」是土石從高處的岩壁呈自由落體或跳躍式地快速向下掉落的落石現象,多發生於岩石富有裂隙或岩質破碎,坡度陡峭的山坡上(見表),這些陡坡的存在,可能是自然力量所造就,例如河流切蝕造成的峽谷絕壁、波浪侵蝕造成的海蝕陡崖等,也可能是人為作用所形成,例如山區道路開發時挖填造成的人工邊坡。由於崩落式土石運動的速度極快,因此可供人員應變或逃生的時間極短,通常在大規模落石發生之前會有小土石崩落為前兆。
二、地滑(slide )
地滑為岩石或土壤貼沿著一明顯的破壞面向下坡處或向外運動,與未滑動體間產生相對的剪切位移,運動土石的破壞程度較低,部份仍可維持其內部構造。在台灣,最常見者為平面型地滑 (Translational Slide;Block slide)和弧型地滑(Rotational Slide;Slump)。 平面型地滑常見於岩石邊坡之中,與地質構造因素間的關連性較崩落型為高,該類滑動之滑動面為既存於岩體當中的不連續面,不連續面的傾斜方向和坡向相同,即所謂的「順向坡」,當不連續面之傾角大於滑動面上的溼內摩擦角,且坡腳因為自然作用的切蝕或人為的開挖而形成自由端時即會發生滑動(見表),台北縣汐止鎮林肯大郡後方山坡的災害類型即是屬於此類。 弧型地滑則常發生於組成均質、強度軟弱的厚層極軟岩邊坡或土壤邊坡中(見表),滑動面多是在滑動行為發生前,地質體因受到應力場的變化而於邊坡內部發展形成,破壞面的形狀以弧形為主。人為的填土區、棄土區等,若是水土保持措施處理不當,都是發生弧型地滑的高危險區。
三、流動(flow)
流動是鬆散的地表土石因飽含水分,受重力牽引後而呈流體狀運動,一般稱為土石流。土石流根據其發生的原因可分為兩大類,第一類為地滑或崩落下之鬆散土石隨即涵容水分所形成,第二類為溪谷上之鬆散堆積物,於谷中水量增加時失去穩定後造成。構成土石流的發生要件有三項,一是要有充足的土石材料,二是地形上必須具有適當的坡度以提供土石下流的驅動力,三則是土石需有適宜的水分以呈現出流動行為,此三項缺一不可(見表)。土石流的運動速度同樣極快,破壞力大,常造成重大損失。近年南投縣信義鄉神木村出水溪溪谷曾爆發大規模的土石流現象,是為典型。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