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國的地景保育工作僅屬起步階段,因此整體性的規劃,深具重要性。由於土地資源管理行政分屬兩大體系,因此地景保育也應分別納入兩大體系之中,方能落實。其一為國土綜合開發計畫、都市計畫、區域計畫、及各級地方政府辦理的縣市綜合開發計畫等。其二為單一目的事業計畫,如自然文化資產保存、國家公園、國家風景區、自然保護區....等。以區域計畫為例,可藉土地使用編定方式,納入地景保育。經由各級政府依據各種相關法規研擬的地方性計畫,是落實地景保育的最佳途徑。在中央、省及縣市立法、行政體制中,納入地景保育,明訂組織、人力、財務、任務、考核、訓練等相關事項,則是地景保育紮根的作法。
在我國的各級政府中,目前僅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積極推動並統籌地景保育工作,另外陽明山、雪霸二個國家公園管理處也先後推動地景保育登錄工作;今後仍需協同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交通部(觀光局、各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以及省、市、縣政府各相關單位,共同辦理相關業務,方能事半功倍。
「地景保育」為一持續性工作,更有賴於永久性機構的支持與持續辦理。因此,今後各級政府在修改組織法期間,應該適時、適地的納入地景保育相關事項;或者成立地景保育的專責單位,或者將地景保育工作明列在相關單位的任務中。
地景保育策略可分九項說明之:
一、地景保育景點之調查、登錄及建檔。 二、地景保育景點之分類、分級及評鑑選址。 三、地景保育區之監測及管理。 四、地景保育技術之研究與開發。 五、地景保育人員培訓。 六、地景保育教育宣導。 七、地景保育國際交流。 八、研擬我國「邁向二十一世紀地景保育方案」。 九、成立地景保育研究中心。
一、地景保育景點之調查、登錄及建檔。
確認地景保育之對象,為本項策略之主要內容。地景保育景點調查、登錄及建檔工作,目前由農委會辦理中。今後有賴經濟部地質調查所之積極參與,方能結合地質專業與保育專業。就長期發展而言,地景保育景點之調查、登錄及建檔工作,有必要持續更新,因此常設機構是必要的。理想的執行方式,仍然有賴保育部門與地質調查部門的合作。調查、登錄及建檔工作以能依統一方式進行最佳。
二、地景保育景點之分類、分級及評鑑選址。
地景保育景點經調查登錄之後,應依一定準則進行分類、分級及評鑑選址。上述準則之擬定應依一定之程序,並取得合法支持。本項工作之依據可回歸各相關法規,如文化資產保存法、國家公園法、發展觀光條例、都市計畫法、區域計畫法等。本項工作以完成地景保育區之劃設為止。
三、地景保育區之監測及管理。
依法劃定之地景保育區,應有適宜之經營管理。本項工作應由依法指定之管理機構辦理。監測與管理為長期工作,必需面對不斷產生的問題,因此有賴專責機構研發專門技術,方能因應。
四、地景保育技術之研究與開發。
地景保育景點的位置及出露狀況不一,因此保育的技術方法也不相同。更因常面臨保育與開發必需兼顧的難題,因此善用工程技術是必要的。本項工作需要土木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景觀工程...等的配合。因此有迫切的研究發展需求。
五、地景保育人員培訓。
各級政府單位中,負責地景保育工作的人員必需借助培訓計畫成長。因此研擬培訓計畫,定期辦理專業人員研習訓練是必要的。問題產生是不斷的,因此也將有不斷的新事故,仰賴管理人員處理。保護區的經營管理,需要有專業素養的管理人員。本項工作,國內仍持大力發展。
六、地景保育教育宣導。
地景保育景點散佈全國各地,因此依賴政府部門直接管理將十分不易。喚起民眾共同關懷並參與保育行動是最有效的方法。藉由宣導教育,組織民眾義務關愛鄉土是最有效的保育途徑。
七、地景保育國際交流。
地景保育屬於自然保育的一部份。國際性的學術交流與研習活動十分活躍。其中,尤以英國及歐陸國家在地景保育方面較屬先進。英國除設有自然署(English Nature)統籌各類保育工作之外,另已完成國家地球科學保育方案(Earth Science Conservation in Great Britain:A Strategy,1990)。該國累積數十年之經驗可供我國地球科學保育工作參考。我國台灣地區,具特殊地質背景,因此發育出多彩多姿的地景,如能極推動保育工作,則在國際間,應可取得領先地位。
八、研擬我國「邁向二十一世紀地景保育方案」。
檢討過去,策劃將來。依據近期國內發展之狀況,應可研擬我國長期地景保育發展政策。從而為世世代代留下一片美好樂土。
總而言之,健全法規與行政體系之後,地景保育的方法方能有效執行。地景保育的三大工作項目包括鑑定重要景點,擴大宣導提升民眾覺知,及透過規劃體系保護各景點。這些工作都必須持續進行,方能達成目的。地景保育景點的選址也應有合理的程序,方能獲得民眾的支持。
地景保育的任務能否達成,有賴地景保育在政府行政作業中的定位,人力、財力的充實,落實的工作計畫。這些基本條件具備之後,地景保育才能順利推展。
九、成立地景保育研究中心
為落實地景保育工作,建請有關單位儘速成立「地景保育研究中心」,其工作分組及任務茲略述如下:
(一)國際組
(二)資料組(Information)
(三)工程組(Engineering)
(四)政策組(Policy and Administration)
(五)活動組(Promotion)
(六)教育組(Interpretation、Education and Public Involv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