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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簡惠茹/台北報導〕台灣獼猴納入台灣保育類動物近30年,將在本月除名,去年9月農委會林務局預告修正「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預計今年1月9日公告生效,但是林務局提醒,台灣獼猴仍不能任意獵捕或宰殺。


    台灣獼猴從保育類除名本月將公告。(資料照,玉管處提供)

    去年農委會林務局召開「野生動物保育諮詢委員會議」,評估國內原生野生動物分級,有8種野生動物從保育類調整為一般類,包含台灣獼猴、山羌、白鼻心、眼鏡蛇、龜殼花等共8種保育類動物,都將降級為一般野生動物。另外有17種動物從一般類改為保育類,大多為鳥類,例如台灣朱雀、白耳畫眉等。

    林務局指出,經專家評估建議,台灣獼猴可以改列為一般類,不會有立即的重大衝擊,而且國內保護區內不能獵捕任何動物,國有森林內也不能從事獵捕行為,這些區域佔了台灣45%,台灣獼猴事實上有足夠的棲地保護強度。

    林務局強調,台灣獼猴雖然調整為一般類,但只要是野生動物,都受《野生動物保育法》保障,不得任意獵捕、宰殺,若違法將處6萬到30萬元罰鍰。

    除了台灣獼猴以外,林務局指出,新增草花蛇、林三趾鶉、大濱鷸等17種野生動物,由一般類調整為保育類野生動物;另外還有八種保育類的山羌、台灣獼猴、白鼻心、大田鷸、龜殼花、雨傘節、眼鏡蛇、短肢攀蜥,則調整為一般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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